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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闽发改社会〔2021〕161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新时代我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省发改委研究编制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学校做好前期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福建省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齐农村地区短板,扩大城区学位供给,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级基本办学标准,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大班额以城镇为主,寄宿制学校建设以乡镇为主,小规模学校建设以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为主,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三、建设任务

  以“聚焦薄弱,提质扩容”为原则,项目主要支持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浴室、运动场地等建设,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办学质量提升。

  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流动需求,向义务教育学位缺口严重的城市新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教学、学生生活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且难以通过调整房舍用途解决的学校,构建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布局。

  四、建设资金

  实施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所需建设投资由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等多渠道投入组成。申请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从《福建省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储备库(2021-2025年)》中遴选。省级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负主体责任。

  对原中央苏区、闽东苏区及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比例进行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