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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实施十万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实施十万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人社发〔2020〕9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扎实做好广大青年职业培训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 渝府办发〔2019〕86号),决定在全市实施十万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和加大青年群体就业支持力度的要求,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十万青年长技能、促进就业见行动”为主题,大规模开展青年群体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至2021年,面向各类青年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提高青年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稳定和扩大青年就业。

二、对象范围

14–35周岁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青年劳动者。

三、实施和参与主体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实施青年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四、主要内容

(一)青年学徒培养计划。组织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工或在职青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周期1–2年。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共同培养学徒。通过企校合作,重点培训与企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强化有针对性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训练,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培养成为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青年技能研修计划。以企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为主要载体,开展青年技能研修培训。组织企业在职青年职工进行职业技能研修和实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素养培养,增强和提升岗位工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设不超过3个月中长期技能训练班或进行非全日制弹性学习,实施定向、定岗培训,补强技能短板,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培训补助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支持青年职工参加以工代训,对于符合条件的按现行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三)青年创业培训计划。加大青年创业支持力度,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青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网络创业等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法律咨询和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对创办企业成功且经营稳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和优先贷款支持。

(四)青年新职业培训计划。立足青年特点,面向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培训和全媒体运营师、电子竞技运营师、健康照护师等新职业培训,以及网络平台就业创业等新业态培训。在我市认定机构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培训,取得证书的按200元/人.天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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