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1〕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6-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方便税收征管,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所称“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的范围明确如下:
一、餐饮、食品加
【消费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