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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7-25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