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济政字〔200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济政发〔2011〕12号)规定,我市对2010年7月31日前制发的市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确定保留136件(具体目录附后),其中继续执行的124件,需修改的12件。未在保留目录范围内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废止,不再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