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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5-03-30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