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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