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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嘉政发〔2016〕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2月30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 国发〔2015〕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49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电子商务提升发展,培育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抓手,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有利资源,大力推进政策、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电商换市”,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业活力,加快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地区领先的区域电子商务中心,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400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160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达5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外贸出口额1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90%以上;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形成竞争优势突出、市场辐射广阔、产业聚集明显、支撑保障有力、应用广泛深入、创新创业活跃的发展格局。
二、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产业规模
(三)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鼓励各地以本地产业为依托,利用存量土地和现有楼宇,加快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楼宇)规划布局和建设招商。到2020年,各县(市、区)形成1~2个省级或市级以上的电子商务特色产业示范园(楼宇)。搭建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互动的服务平台,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园区,建设企业总部或快递处理分拨中心等,形成集仓储、信息管理、配送等于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强青年(大学生)电商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平台经营及入驻企业的扶持和诚信监管,形成网络集聚效应。积极对接知名电商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现借力发展。引导企业结合本地皮革、箱包、服装、家纺等产业探索建设电子商务行业平台,鼓励本地生活类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引进优秀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走访接洽知名电商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的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企业或重大项目落户,重点鼓励设立区域性总部、营销总部等,引导向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专业楼宇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集聚发展。各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创建园(楼宇)要围绕特色产业招商,每年引进1个以上对产业有带动力的电商项目。推进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建立要素保障和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借助国内外知名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支持企业设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公司,全面扩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数量和经营规模。推动专业市场自建电商平台或抱团到第三方平台设立专区开展网上现货交易,引导商户开设网店,实现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模式新颖、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对传统制造或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取得一定规模并成立电子商务公司的,在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个体网商向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并享受“小升规、个转企”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三、提升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水平
(六)创新工业领域电子商务模式。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商化,积极推进生产企业采取网络零售、在线批发、跨境电商、网上大宗交易等方式,全方位发展电子商务。“十三五”期间,加快普及适合电商业务的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工业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网络品牌,围绕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创新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经营方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和柔性制造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七)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产业集聚。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格局,培育一批电商特色的“淘宝村”、“淘宝镇”及农村专业化电商示范企业,搭建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鼓励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可上浮20%。对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农民网络消费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经认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鼓励借助淘宝“嘉兴特色馆”拓展农产品网络批发、零售市场,探索生鲜农产品各种销售方式,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当地特色馆。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增强村级网点和智能投递服务网络的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市建成800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经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八)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主动对接参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龙头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企业,整合综合保税区和现有电商园区等平台资源,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桐乡濮院毛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单位要加大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落实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站点建设,加大对通关便利化设施设备的科技投入力度,逐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退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及跨境网商入驻园区,自建跨境电商平台,实现第三方平台和自建平台同步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和产业集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自营或海外合作等模式在欧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有选择地设立海外仓,搭建配送辐射网点。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物流仓储等直接投资的审批和外汇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关、嘉兴检验检疫局、市外汇管理局〕
(九)引导传统商贸等服务企业电商化。支持品牌企业连锁店、百货、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体系等线下优势,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积极开展“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商业模式应用。主动适应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推进生活服务领域电商化,引导、支持和推动电子商务在餐饮、住宿、养老及家政等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便民利民的新消费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十)推进电子商务新技术新模式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商业模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技术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加快形成新行业形态和新业态发展的新优势,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环境。大力促进电子商务与工业制造、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旅游、金融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支持发展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网络云、物联网及面向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关键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积极推广个性化定制、众包众筹等新型生产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四、健全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十一)加快构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络。整合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产业基地(园区)、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以及其他服务资源和行业协会资源,建设市、县、镇(街道)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配备落实各级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人员,为全市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的电子商务服务。引导电商服务商通过入驻产业基地等方式集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
(十二)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深化电子商务与现代快递物流联动合作。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我市专业物流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枢纽,提升物流园区电子商务仓储配送功能。加快阿里巴巴“菜鸟城”物流中心项目、综合物流园电商智能物流项目等一批电商物流联动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冷链配送系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中心、社区“E邮柜”等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快递物流配送网络及其管理手段,破解市区电子商务配送车辆运行、停靠和装卸难题。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到2020年,“E邮柜”基本覆盖全市主要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重点楼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十三)培育引进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通过业务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及应用系统开发、信息处理、数据及网站托管、运营和管理等外包服务。积极引进、扶持和培育电子商务技术服务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技术研发等服务。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专业市场、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商务局〕
五、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十四)培育引进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嘉兴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职院等高等院校和嘉兴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加强电子商务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育规格、规模。支持院校结合本地电子商务发展,以独立培养、校企合作、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培养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中高端人才、技能型人才。推进中国互联网大学筹建,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加大电子商务行业“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引进力度。支持相关电子商务人才申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等人才项目和工程。将电子商务纳入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习内容,提升政府发展和管理电子商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嘉兴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职院)
(十五)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大力营造电商领域创业创新氛围,每年举办电商创业创新大赛,培养一批电商创业创新带头人并给予表彰。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经工商登记的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