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二)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9-08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07-23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6号)规定,港澳税收居民执行上述规定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执行第二条以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但在处理与《安排》受雇所得条款规定无关税务问题时,效力不受影响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以下称协定或安排)的有关规定,现就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若干税收政策执行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