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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1号

全文废止成文日期:2012-12-04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 财综[2012]68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财综[2012]96号),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 财综[2012]68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