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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06月28日 枣政办字〔2018〕2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枣庄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及社会各方面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创新整合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 鲁政办字〔2018〕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资源整合、统筹发展,坚持分类实施、全面覆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坚持改革创新、优先发展,以健康枣庄建设为引领,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医养健康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加快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医养服务体系。

到2018年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人才培养制度等,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利用,9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及所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市级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全市培育3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市),24个市级医养结合示范镇(街道);培育至少4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至少2个具有区域特色、医养融合的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至少1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到2020年年底,全面建成符合枣庄实际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市、区(市)级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50%以上。全市培育至少5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市),40个市级医养结合示范镇(街道);建成至少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至少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到2022年年底,服务模式智慧化、服务理念人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全面覆盖,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广泛推广,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基本普及,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全面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健康养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标准和流程。适时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老年人健康专项基线调查,摸清不同区(市)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疾病谱及健康危险因素水平,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健康分级情况,提供符合需求的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养老等服务资源,每个区(市)至少在1家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内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有条件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站。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对重点工作进展和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估。鼓励社会力量独立设置评估中心(站),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开展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1.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服务团队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平台,以二、三级医疗机构纵向协作为支撑,部门与社区各方力量协同为保障的家庭医生制度,加快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进程。分层分类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为辖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

2.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置、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五方面实现标准化。完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指南,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延伸处方等服务内容。提高出诊、巡诊等家庭诊疗服务水平。各先行区(市)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3.完善保障激励机制。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原则上不低于130元,所需资金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三)以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依托,健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机制。

1.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与卫生、助残、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鼓励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到2020年,所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2.打造一站式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平台。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打造集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3.鼓励开展多元化社区医养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招募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

(四)加快推进机构服务医养结合。

1.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加速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融合,建立医养结合机构认定标准,明确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完善不同类型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置审批、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流程。

2.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高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支持各区(市)改造一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非建制镇(街道)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一定比例的安宁疗护床位。各区(市)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积极推广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合作模式。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

3.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各先行区(市)重点扶持1—2家规模较大的医养结合机构,用于医疗和养老的床位应不低于200张,能够提供规范、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服务模式可推广、可复制。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一级以上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2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可依据规模和实际需求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保障入住机构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4.建立医养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通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要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等服务,并优先安排住院。

(五)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

1.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医养结合工作,探索融医疗、养老、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的医院发展模式。支持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2.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室,以老年人为重点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在家庭签约服务中,针对老年人群设计个性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包。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3.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传播。把中医药文化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识,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老年旅游、传统文化等主题项目建设,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适合老年人的中医传统运动项目。

(六)推动医养结合市场化发展。

1.吸纳社会资本。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并按规定享受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允许社会资本以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形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现有的土地资源和房屋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运营管理。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运营。

2.打造健康养生养老生态基地。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综合利用山水资源、人文资源、生态资源等资源要素,规划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小镇、休闲养老小镇、生态休闲养生小镇等,打造集健康、养生、养老、生态、旅游功能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

3.推进医养结合产业化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医药、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保健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发展一批特色企业和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推进“医养结合+旅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探索城市老人乡村养老新模式;推进“医养结合+体育”,建设适宜老年人的体育健身场所,鼓励研发老年体育运动用品;推进“医养结合+食品”,开发适老性食品,扶持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医养结合+企业”,积极培育华润三九、益康药业、威智医药、康力医疗等一批发展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企业家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成长型企业。重点支持滕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高新区医药产业集聚区、枣庄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滕州开发区医药产业集聚区发展,打造医药和医疗产业集群。

(七)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业发展。

1.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共享。2018年,全面建成枣庄市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实现与省级、区(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市、区(市)、镇(街道)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协作体系,重点发展以面向基层的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远程监护指导、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远程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同质化服务。

2.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养老金、护理补贴等社会保障性资金领取“一卡通”,实现老年人就医、购药、医疗项目记录、处方记录、实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金融机构联网在线金融服务等功能,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智慧化。发展适用于医养结合服务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高性能微处理器。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环境,研发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促进医养结合服务便捷、精准、高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探索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使在家的老年人也能安享专科问诊、预约挂号、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理疗等一系列OTO的健康管理及就医协助服务,实现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覆盖的“医养一体化”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6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试点运行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2月)。选取滕州市、市中区、台儿庄区3个区(市)和滕州市大坞镇等24个镇(街道)为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单位。各示范先行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的有效形式,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区(市)进展,帮助解决示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7月底前,省、市将对示范先行单位进行中期评估;10月底前,省、市将组织专家对示范先行单位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示范先行单位达不到标准,取消示范资格。其他区(市)、镇(街道)工作突出、任务完成出色的,增补为示范先行单位。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月-2022年12月)。及时总结各示范先行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巩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于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适当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对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的,给予同等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

2.强化土地规划保障。“十三五”期间,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3.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