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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交〔2021〕1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交〔2023〕8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交〔2019〕74号)规定,省厅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对暂时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责任部门要制定修改计划,原则上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修改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

浙交〔2020〕40号

2

浙江省地方海事辖区内河通航管理规定

浙交〔2020〕65号

3

浙江省航道行政许可规定

浙交〔2020〕65号

4

浙江省涉航建筑物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规定

浙交〔2020〕65号

5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

浙交〔2020〕77号

6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勘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交〔2020〕91号

7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交〔2020〕104号

8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通知

浙交〔2020〕115号

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交〔2023〕85号废止】

浙交〔2020〕118号

1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交〔2019〕133号

11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省内临时包车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交〔2019〕157号

12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交〔2019〕162号

13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交〔2019〕161号

14

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浙交〔2019〕183号

15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验收办法

浙交〔2019〕184号

16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被《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市监法〔2021〕3号)废止】

浙交〔2019〕184号

17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浙交〔2019〕197号

18

浙江省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浙交〔2019〕197号

19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浙交〔2019〕197号

2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全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的通告

2019年第2号

2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交〔2018〕159号

22

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

浙交〔2018〕100号

23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交〔2018〕68号

24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交〔2018〕67号

25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交〔2018〕59号

26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

浙交〔2018〕27号

27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交〔2018〕18号

28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交〔2018〕6号

2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交〔2017〕187号

30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交〔2017〕95号

31

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交〔2017〕34号

32

关于杭长高速公路北延段(泗安至浙苏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浙交函〔2017〕22号

33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公路改造提升用地管理的通知

浙交〔2016〕64号

34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

浙交函〔2016〕375号

35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宁高速公路德清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

浙交函〔2016〕370号

36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浙交函〔2016〕356号

3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下沙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函

浙交函〔2016〕303号

38

关于龙泉至蒲城(浙闽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浙交函〔2016〕301号

3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州萧山机场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

浙交函〔2016〕127号

4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沪杭甬高速公路增设许村收费站的函

浙交函〔2016〕48号

4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建德段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浙交函〔2016〕14号

42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沪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收费站搬迁事宜的函

浙交函〔2016〕10号

43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交〔2015〕10号

44

关于调整道路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最低投保限额的通知

浙交〔2012〕301号

45

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船舶交易市场的意见

浙交〔2011〕20号

46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运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交〔2010〕253号

47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通知

浙交〔2009〕210号

48

关于印发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测算核定工作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交〔2009〕86号

49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的意见

浙交〔2009〕23号

50

关于加强浙江省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工作的意见【已被《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交〔2023〕85号废止】

浙交〔2009〕184号

51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交〔2008〕296号

52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交〔2007〕310号

53

关于收费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交〔2023〕85号废止】

浙交〔2007〕250号

54

转发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交办〔2007〕46号

55

关于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浙交〔2002〕309号

56

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运复〔2014〕21号

57

关于电动三轮车从事道路运输是否属于管辖范围等相关问题的批复

浙运复〔2012〕17号

58

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小型船舶船员值班规定》的通知

浙地海〔2017〕16号

59

关于实施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地海〔2017〕2号



附件2


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发布《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浙交〔2019〕35号

2

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浙交〔2019〕183号

3

浙江省小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交〔2019〕184号

4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办法

浙交〔2019〕121号

5

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浙交〔2017〕93号

6

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浙交〔2016〕198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交〔2015〕59号

8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浙交〔2012〕329号

9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交〔2012〕253号

10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

浙交〔2009〕39号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的函

浙交函〔2019〕35号

2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浙江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

浙交函〔2019〕56号

3

关于废止《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的通知

浙交〔2016〕94号

4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用户通行费基本优惠的通知

浙交〔2019〕125号

5

关于暂予延长宁波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执行期限的通告

浙交〔2016〕158号

6

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已完业绩信息挂钩规定的通知

浙交〔2013〕197号

7

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浙交〔2012〕111号

8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

浙交〔2010〕248号

9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单位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交〔2010〕222号

10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叠加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交〔2010〕193号

11

关于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精确拆分的通知

浙交〔2009〕213号

12

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意见

浙交〔2009〕126号

13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浙交〔2009〕151号

14

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交〔2009〕94号

15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交办〔2009〕282号

16

关于调整椒江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统缴标准的批复

浙交复〔2009〕40号

17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交〔2006〕269号

18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交〔2004〕517号

19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交〔2002〕120号

20

关于杭州市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未出台前向新申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暂时发放准予经营证明的批复

浙运复〔2018〕10号

21

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辖区杭甬运河通航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地海〔2017〕18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现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交〔2019〕74号)有关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每2年清理一次),结合法规动态调整以及交通运输管理的实际,我厅对省级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

二、清理结果

经过梳理,列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90件,分三类情况予以清理:

一是拟废止21件规范性文件。相关规范性文件与现行规定有不符合内容的、与国家和省改革精神不符的、不适应交通发展需要的、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等情形的,原则上予以废止。如,《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的函》,因相关工作已经完成,拟予以废止;如《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出台,拟予以废止。如,《浙江省交通建设单位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因对建设单位进行考核的工作职责已取消,拟予以废止。

二是拟列入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规范性文件10件。相关规范性文件上位依据变化、实施主体变化以及部分条款与现行要求不相适应的,暂时保留,且有效期明确为2022年12月31日止。如《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因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定已修订,省市职责分工、项目标段划分等内容发生变化,需要重新修订,拟予以暂时保留。如《浙江省小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拟将地方铁路、城际轨道监督内容纳入其中,拟予以暂时保留。

三是拟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59件。相关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冲突的,拟继续有效。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