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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文旅发〔2023〕44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工作部署,实施好“文旅提质赋能计划”,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文旅消费带动效应,在落实好既定政策措施基础上,我们制定了《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总工会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工作部署,实施好“文旅提质赋能计划”,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文旅消费带动效应,在落实好既定政策措施基础上,就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客源引流

1.扩大市外境外客源招徕。分级分类组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重点客源国、客源省的精准对接和定向合作。落实好入境旅游相关奖励政策,鼓励引进境外游客。赴京津冀、长三角及沿黄省份重要客源地开展落地推介。支持各区(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至少与一个县(市、区)建立客源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加强自驾客源引入。打造“自驾友好城市”,实施重点客源地市自驾伙伴计划。支持行业协会与加油站等交通服务商建立合作关系,向自驾游客发放电子加油券。在高速服务区设立旅游大客车、自驾车简易维修服务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3.促进市内客源流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本地游、周边游。全市至少推出10个具有文化底蕴、教育意义的景区景点和文旅场所,支持开展工会、研学、主题党日和党性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

二、统筹文旅活动

4.强化活动拉动效应。系统梳理全市各级、各类节庆、会展、论坛活动,建立发布机制,分类推出活动详情、举办地图和时间明细表。以“黄河大集”统揽全市沿海祭海节、各地大集庙会及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特色活动,形成一年四季持续不断、高潮迭起的活动氛围。要在文旅活动创意策划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青岛国际啤酒节等影响力。重点培育1-2个特色活动品牌,策划搞好“中国节日”活动,积极承办全国主会场活动。鼓励市场化、社会化举办乡村旅游节、生态旅游节、国际旅游周。每年组织开展活动绩效评估,积极参加省“十大节庆活动”、“十大民俗活动”榜单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贸促会)

5.推出一批“网红打卡地”。结合各地景区资源、人文景观、特色街区、酒店民宿等,打造一批个性化、高品质打卡地。分别推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海洋旅游、工业旅游等全市“十大网红打卡地”,各区(市)同步推出区域最新打卡地。积极开展“畅游齐鲁打卡有奖”、“打卡达人、旅游推荐官(代言人)选拔”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激发夜游潜力

6.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加快旅游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等建设,打造夜经济地标商圈,形成若干具有“时尚风”、“烟火气”、“点亮星空”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围绕夜食、夜游、夜宿、夜购、夜娱、夜秀,打造“一区一品”特色文旅消费项目。支持青岛啤酒打造特色啤酒主题街区和集聚区,延伸“啤酒+”文旅消费链条,拓展夜间文旅消费新业态、新空间。2023年争创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不少于2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7.优化夜间文旅消费环境。鼓励有条件的A级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前提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优化文旅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建设城市文化艺术综合体。发放夜间文旅消费专用消费券。适度延长重点景区、文化街区、商业街等周边公共交通运营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停车费。积极组织参与省“秀出新夜态”短视频大赛,落实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地图、专题榜单和消费指引相关工作。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结合当地实际,2023年二三季度夜间延时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四、创新宣传推广

8.加强“活力海洋之都 精彩宜人之城”品牌宣传。深化“时尚青岛”品牌在中央及省主流媒体、新媒体的融合推介,将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产品纳入一体化宣推,推出“春夏秋冬游青岛”系列宣传版本,加强对青岛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

9.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有效整合官方资源和市场渠道开展节假日集中宣传。引育十名网红主播,在新媒体平台集中推出一批到青岛赏花、观海、踏青、登山等宣介活动。实施文旅创作者培训计划。开展“沿着黄河遇见海”、“局长带你游”、“丈量青岛”等新媒体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

10.强化航空、高铁旅游宣传。策划开展“乘坐青岛航空 体验时尚青岛”等机上文旅推介。积极参与“行走百年胶济 高铁环游齐鲁”宣传推介活动。在航空、高铁客舱,通过悬窗、视频广告等推介青岛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

11.创新海外宣传营销。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等开设青岛专栏号。参与策划举办“好客山东·好品山东”邀约行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外办)

五、改进地接服务

12.加大旅行社支持力度。2023年继续执行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顺延至2024年3月31日。对2022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全市认定10家“青岛优秀地接旅行社”。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举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

13.强化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加强与知名旅游OTA平台战略合作,用好平台上线全市旅行社数量、组织入青旅游人次等数据。支持本地旅行社借助OTA平台,针对不同市场及客群研发优质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开发必购商品

14.丰富青岛旅游商品。整合“青岛手造”“老字号”等特色产品,开发3-5款青岛旅游必购商品大礼包。做好青岛旅游商品征集筛选工作,组织参与山东省文创设计大赛暨第21届山东省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争取更多旅游商品入选全省“十种推荐品尝的旅游食品”、“十种推荐品尝的旅游饮品”、“十种推荐购买的特色农副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旅游科技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露营装备和体育旅游用品”、“十种推荐购买的旅游生活产品”、“十种推荐购买的旅游文创产品”、“十种推荐体验的旅游商品设计”等名单。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主题活动、集市活动,集中进行青岛旅游商品营销推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

15.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的旅游购物销售体系。利用电商平台开展旅游商品营销推广活动。在重点景区、星级酒店、火车站、高速服务区、机场、大型商超、城市综合体等,根据统一标准设置沉浸式“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购物体验专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七、提升食宿质量

16.挖掘推广青岛美食。举办“十大名菜”“十大特色小吃”“十大名点”评选活动,打造“国际海洋美食之都”靓丽名片。持续推动地方特色菜传承与创新,打造一批地方特色菜示范店。(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17.提升旅游住宿品质。严格组织星级评定和质量复核,落实国家星级饭店、等级民宿评定规范,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树立行业服务标杆,推动旅游住宿业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8.加大旅游住宿业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投资建设高星级旅游饭店。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情形的,可依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困难减免税。(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八、丰富产品业态

19.大力发展旅游演艺。紧抓消费新热点,策划举办机场音乐节、系列演唱会等活动,精准提供全链条服务,打造大型演出、音乐节会集聚地。遴选一批知名度高、活动丰富、旅游特质突出的文艺场馆纳入旅游线路,推出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的景区剧场项目。支持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少打造1台常态化、特色化演艺项目。组织A级景区、度假区、旅游民宿集聚区与文艺院团开展结对共建,合作打造原创旅游演艺精品剧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0.推动文旅跨界融合。深化“康养+文旅”,2023年争创1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旅康养强县。深化“教育+文旅”,高水平建设市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推动中小学校与研学旅游基地开展共建;统筹利用海洋研学资源,努力建设海洋研学旅游首选目的地。深化“工业+文旅”,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深化“体育+文旅”,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2023年争创1家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深化“生态+文旅”,推动崂山区樱桃谷生态旅游区、西海岸新区藏马山旅游区创建省生态旅游区。开展“旅游+婚拍”行动,加大婚尚旅游头部企业招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海誓山盟”婚尚旅游品牌知名度,打造国内婚尚旅游目的地。深化“会展+文旅”,办好青岛国际啤酒节等系列文旅节会。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贸促会)

21.实施海洋旅游提升计划。丰富完善“海上看青岛”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打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休闲旅游品牌。培育滨海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发展邮轮游艇、垂钓体验、研学旅游、乘帆品海等特色项目,推动海洋主题文创产品开发。拓展海洋牧场休闲体验,推动海洋牧场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青岛段),发布自驾游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