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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北京代表处免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北京代表处免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4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北京代表处申请免税的请示》(京地税法[2005]168号)收悉,批复如下:
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是隶属于韩国产业资源部的研究机构,其北京代表处的业务范围为有关该院的业务联络。韩国地方税务局已出具证明,证实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的非营利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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