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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7]3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二)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0-1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税发〔2007〕77号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资源税工作的认识
北京市是一个自然资源十分贫乏的地区,主要矿产品有铁矿石、煤炭、石灰石等,每年仅有资源税收入2000余万元。自2005以来,北京市加强对小煤窑及个体开采企业的清理整顿,陆续关闭了许多小型矿山企业。2007年8月,我市申报户数近百户,针对目前北京市资源税征管现状,要求各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资源税的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结合其他相关税种管理,统筹安排,强化资源税管理,有效提高征管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税源管理工作
(一)继续做好资源税收入分析及统计报告工作
按照市局的统计报告制度要求,每月20日前报送资源税收入分析情况,主要反映本地区资源税总体入库情况,矿产品分布和入库情况及影响收入增减的原因等。
(二)依托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充分依托利用我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户籍式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如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税费管理、综合查询等;利用北京地税综合查询分析系统,统计、分析资源税入库情况,进一步监控资源税税收变动情况。
(三)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京地税征[2006]287号)文件要求,做好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的资源税减免税报批工作。
(四)适时推进纳税评估工作
目前我市已经使用北京地税日常评估工具软件对纳税人开展日常评估工作。因资源税只涉及个别远郊地区,因此日常评估工具软件中未涉及资源税有关指标。各局可结合本地区的税收工作特点,尝试开展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
(五)加强部门间协作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主动加强与国税、国土资源、矿管、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小型矿山企业的情况,防止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继续做好代扣代缴工作
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京地税营[1998]340号文件规定,加强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管理,严密程序,加强监管。
二ОО七年十月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7〕7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7-06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规定,全文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资源税开征以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资源税管理中不断创新方法,提高征管质量,有效地发挥了调节资源级差、公平企业税负、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对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作出了贡献。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税将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对做好资源税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认真加以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资源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资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与资源有限、稀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实现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充分利用,把我国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经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当前,资源税正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资源税制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进一步做好资源税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重视资源税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结合其他相关税种管理,统筹安排,强化资源税管理,有效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
二、加强资源税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开采具有点多面广、复杂多变、隐蔽性强的特点,掌握纳税人应税资源的开采、销售和使用情况相对比较困难,是资源税税源管理的难点所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应税资源的分布、品种、品位(质量)、开采量、自用量、销售量、库存量、资源储量、开采年限和开采业户的数量、经济类型、经营方式以及销售渠道、销售价格、销售市场、相关税费的征管情况,管住、管好资源税
(一)重视和加强资源税的经济税收分析。要通过获取统计、行业主管部门等提供的有关经济指标信息,与资源税征管信息进行比对,深入分析相关经济指标与资源税税源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各税目或重点矿产品资源税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关系,把握经济发展、税源分布、政策原因、征管措施、偶然性因素等影响收入的规律,剖析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措施。
(二)抓好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要进一步落实纳税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资源税户籍管理档案。对发现的管理盲点,要及时纳入税收管理。
(三)切实提高小矿山企业的自主申报纳税比例。要在抓好日常纳税申报工作基础上,针对小矿山企业规模小、纳税意识相对淡薄、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现状,通过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从严从高定税、加强财务辅导等方式,督促和指导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自主申报纳税的比例。
(四)加强对纳税人申报材料的统计和分析,在管理信息“一体化”建设中,建立健全资源税数据库,形成动态的企业档案,绘制税源分布图,使其成为资源税政策研究和加强征管的基本信息来源。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掌握资源税税源的静态和动态变化情况:
1.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业已提供的数据进行分类、计算取得,包括利用税务总局下传的矿山企业增值税信息等。
2.通过税源调查或普查的方式取得。
3.从相关的互联网站(如矿业、统计、经济网站等)中取得。
4.从国土资源、矿管、统计、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物价管理、电力等部门获取。
5.从矿产资源评估等中介机构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获取。
6.其他渠道。
(五)加强资源税的减免税管理。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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