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部分条款修改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部分条款修改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随着改革发展,部分税务及非税收入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后续出台的文件对有关征收政策、管理等重新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统一,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皖税发〔2019〕48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 部分条款修改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5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部分条款修改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1

关于明确宿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5.4.5

宿地税函〔2005〕33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2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7.12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3

关于印发《宿州市地方税务局轮窑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07.08

宿地税〔2007〕62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4

关于印发《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山石资源开采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07.08

宿地税〔2007〕63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5

关于加强车船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7.18

宿地税[2007]61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6

关于印发《宿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

2008.6.21

宿地税〔2008〕84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7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暂行办法

2009.5.25

宿地税〔2009〕63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8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核定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7.9.26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含修改的文号)

废止条款

1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2013.12.19

宿地税函〔2013〕241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宿州市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附征率表》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的规定

2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核定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4.7.8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 1 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调整后的娱乐、饮食行业核定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对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附件3

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含修改的文号)

修改条款

1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2017.8.1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第四条修改为:关于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照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9号公告执行。


附件4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业务类别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1

企业所得税

转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通知

2014.1.22

宿国税发【20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附件5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部分条款修改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税务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是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方式,与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直接相关。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关于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部分条款修改、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内容
经过清理,形成《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全文废止的文件共计8份,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共计2份,部分条款修改的文件共计1份,全文有效的文件共计1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