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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
(1996年02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14号公布 1994年01月01日实施)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调整军队系统个人所得税征缴办法及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7]402号),第四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规定,未废止条款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根据国务院[1995]第60次总理办公会议精神,现就征收军队干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税法统一法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
【房产税】相关法规
【印花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