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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鞋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到期失效】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鞋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到期失效】
莆政综〔2017〕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5月16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19〕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鞋企促升级新十条措施的通知》 ( 莆政综〔2019〕55号规定,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加快推进我市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引领鞋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一)整顿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分类指导,综合应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办法,推动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提升产权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加大小微制鞋企业整顿引导力度,培育规下制鞋企业转规上,对新进规模的鞋业企业予以一次性5万元奖励。完善举报投诉管理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等违法行为,建立商务、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打假机制,对查处的鞋类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按入库罚没款的3%给予举报人重奖。

责任单位:市双打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完善鞋业企业质量信用“红黑榜”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增强鞋业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规范安福电商城、莆田鞋业服装城等市场,建设华林鞋艺小镇,树立莆田鞋业形象标杆。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我市鞋业团体标准,推动企业对标入盟,建立质量管控体系。支持引入国内外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升质量检测水平。持续推进国家级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品牌化发展

(三)打造鞋业区域品牌。以创建个性化定制品牌为切入点,由产业基金引领,企业抱团参与,嫁接技术公司,政府引导支持,组建个性化定制区域品牌投资公司。采取“门店+线上”等模式,结合个性化小数据和行业大数据,整合、应用智能生产设备、石墨烯新材料等,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支持企业植入文化内涵,融入时尚设计元素,引导鞋业“品牌+IP”融合发展。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专门政策对个性化定制区域品牌予以重点扶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荔城区人民政府、城厢区人民政府

(四)鼓励发展企业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培育一批运动、户外、休闲、特种等细分行业品牌,对企业研发、设计、市场推广等予以支持,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鞋业企业予以100万元奖励。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代理、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等方式发展企业品牌,对成功收购国际知名品牌或独家代理国外知名品牌国内经营权10年以上且在本市生产的鞋业龙头企业,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前期经费补助;对运营良好且对本市贡献较大的国际知名品牌成功收购项目,由收购企业所在县(区)予以“一事一议”支持,市里予以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产业服务平台

(五)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市众协联投资公司做大做强供应链服务平台。延伸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高鞋业供应链服务平台运作水平。引导企业参与平台建设,入驻平台抱团开展集中采购、集体接单、生产合作等,促进降本增效。支持平台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供应链服务平台运营连续3年予以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鞋业专业市场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合作,打造专业的物流分拨中心和集散基地,进一步辐射周边区域鞋业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荔城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技术研发公共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著名纺织等院校合作,建设面向全行业的虚拟研究中心和公共研发平台。积极引入专业人才和团队,推动鞋业关键共性技术、鞋机装备、先进材料等研发、应用,促进产业技术资源共建、共享。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院校应采取开办专业或与企业联合办学等形式,为本市产业转型提供人才支撑。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中心,推动OEM向ODM转型。对设立研发服务机构、高校开设专业、校企联合办学、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研发装备应用、行业关键技术、材料研发项目等,由市经信委、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专门政策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鼓励先进制造

(七)支持企业改造升级。支持龙头企业应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改造生产线,促进增产增效。鼓励企业开展柔性化“小线改造”,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对改造提升生产能力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的鞋业龙头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鼓励企业管理提升。积极引进产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等机构,开发、推广一批适应鞋业发展需求的集成软件、企业综合管理系统等软件。支持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品牌建设、管理提升等辅导、咨询。对企业购买相关软件100万元以上实施管理提升的,按照软件采购金额的20%予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帮助拓展市场

(九)鼓励抱团拓展市场。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莆田名优鞋类产品集合店,鼓励建设鞋业渠道品牌,聚合本市优质鞋类产品,抱团拓展新兴市场。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主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