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人社〔2017〕235号
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 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低福建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