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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的服务期限为几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规定,“第十五条  完成选定手续后,省国税局应与选定的退税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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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