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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 值时,如何进行评估?

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通知》(中评协〔2017〕38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 值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内涵与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 确定调整内容。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素一致的 情况下,调整内容包括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 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