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通知》(中评协〔2017〕33号)规定,
第七条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表述明确、清晰。 第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人进行沟通,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的要求和特点,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表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