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1号)规定,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商标资产,是指商标权利人拥 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注 册商标权益。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商标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 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商标资产价值进 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