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的通知》(中评协〔2017〕35号)规定,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是指资 产评估机构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聘请专家个人协助 工作、利用专业报告和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