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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意见
渝质监发〔2016〕22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特检院,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原则,以使用安全为目标,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工作“三基”建设,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总体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单位内部实行科学规范的标准化管理,完备安全生产条件,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标准化管理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落实安全管理机构

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应分工单位领导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并配齐各级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岗位职责。

3.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责任。具体工作职责为: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外营运或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2)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分管领导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分管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工作职责为: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学习和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有关人员综合评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配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和物资。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水平。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措施、责任、时间、经费,组织督查,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3)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具体管理者,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工作职责为: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台帐三本台帐。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管理。

组织制定或修订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报废、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等手续,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合法使用。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检修情况并作好记录。

(二)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正式发布执行。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使用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节能要求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到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能耗效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用高耗能特种设备应开展能效测试;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填写特种设备运行记录。不得违法使用、违章操作特种设备,有权拒绝违规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节能知识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作业能力和安全、节能知识。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应主动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特种设备检验的准备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不得继续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4.特种设备采购和安装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采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安全和节能要求的特种设备,应当审查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的资质。

使用单位应对安装单位安装现场提出安全要求,并对安装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监管部门要求,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逐条进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台帐。

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方案应包括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

使用单位在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应优先保证事故隐患整治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6.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营运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的介质进行处理,定时进行化验,并作好记录。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层门三角钥匙、电梯轿箱内操纵箱钥匙、机房钥匙或启动钥匙应当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管理、持有和使用。

7.特种设备改造修理和报废制度

使用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改造或修理。对改造修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对改造修理过程进行监督。应督促改造修理单位对改造修理的特种设备申请监督检验。

应对改造修理单位移交的资料、监督检验证书进行归档。

使用单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当在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破坏性处理。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受监督制度

使用单位应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对安全监察提出的问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使用单位应接受包括媒体、社会和员工在内的各类监督,对投诉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处理、整改,并对整改情况按时进行回复和报告。

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档案室(柜),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档案交接、借阅和销毁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其他特种设备相关档案资料。

10.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作好记录。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产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 。

事故发生单位应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组开展事故调查。应按照上级政府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批复意见,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1.特种设备安全奖惩制度

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对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有突出贡献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应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12.其他应当建立的制度

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建立并实施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起动、停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巡查内容;对安全附件的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中的禁止事项;非正常情况的紧急处置程序;操作记录等。

四、分类监管

各区县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情况每年进行考核(见附件),实行量化评价,以考核得分将使用单位分为A、B、C、D四类(950分(含)以上为A类,800(含)~949分为B类,600(含)~799分为C类,600分以下为D类)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分类监管。

五、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质监发〔2015〕116号)同时废止。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考核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9日 



附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考核表

    使用单位名称: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考评得分

扣分原因

安全管理

机构及职责

确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40

    查阅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的文件。一项不合格扣20分。

 

 

安全管理

人员及职责

1、明确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及职责。

2、明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

60

    查阅任命文件和岗位职责。一项不合格扣30分。

 

 

安全管理

责任的落实

主要负责人:1、听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安全检查;2、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考核;3、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4、对外营运或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60

    查阅会议纪要、目标考核、经费安排、保险凭据等相关资料。一项不合格扣15分。

 

 

分管负责人:1、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综合评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3、配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和物资;4、推广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水平。

60

    查阅会议纪要、检查记录、装备和物资台账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信息化项目应用情况。一项不合格扣15分。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1、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事故隐患台帐三本台帐,并动态管理;2、对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记录;3、编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4、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计划;5、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协助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20

    查阅三本台账、检查记录、定检计划、培训计划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档案管理情况。一项不合格扣20分。未发生事故不扣分。

 

 

管理制度

建立情况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使用与登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采购和安装管理、定期检验、作业人员管理、改造修理和报废、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档案管理、接受监督、安全奖惩等相关正式颁发的管理制度。

60

    查阅各项制度。缺一项制度扣10分。扣完为止。

 

 

 

 

 

 

 

 

 

 

 

管理制度

落实情况

 

 

 

 

 

 

 

 

 

 

 

 

 

 

 

 

 

 

 

 

 

 

 

 

 

 

 

 

 

 

 

 

管理制度

落实情况

 

 

 

 

 

 

 

 

 

 

使用与登记制度:1、使用单位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2、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办理相关手续;4、使用单位在用高耗能特种设备应开展能效测试。

60

    查阅5台特种设备相关资料,一项不合格扣15分。扣完为止。无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情形及非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不扣分。(没有5台按实有数核查,下同)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1、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监管部门要求,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2、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治;3、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实施包括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内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方案;4在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0

    查阅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整治工作记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检查5台特种设备。一项不合格扣15分。扣完为止。

 

 

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1、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2、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日投用前进行试运行,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介质进行处理,定时进行化验,并作好记录;4、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管理、持有和使用电梯层门三角钥匙。

60

    查阅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和检修相关记录,一项不合格扣20分。扣完为止。非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使用单位相关项目不扣分。

 

 

采购和安装管理制度:1、应当采购有资质的制造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2、由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40

    查阅5台特种设备相关资料,一项不合格扣20分。

 

 

定期检验制度: 1、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主动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2、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特种设备检验的准备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3、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80

    查阅特种设备定期定期检验申请和准备工作安排资料、安全保护装置等定期校验相关记录,现场查看定期检验标志放置情况。一项不合格扣20分。

 

 

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填写特种设备运行记录;3、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

60

    查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运行记录、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记录。对作业人员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面试。一项不合格扣20分。

 

 

特种设备改造修理和报废制度:1、应选择有资质改造或修理单位;2、对改造修理资料、监督检验证书进行归档;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4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当在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破坏性处理。

40

    查阅经改造、修理和报废的特种设备资料及相关记录。一项不合格扣10分。

无相关情形不扣分。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制度:1、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作好记录。

40

    查阅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及应急演练相关记录。一项不合格扣20分。

 

 

档案管理制度:1、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2、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其他相关档案资料;3、根据需要设立档案室(柜)。

40

    查阅5台特种设备档案,现场查看档案保存情况。一项不合格扣15分。扣完为止。

 

 

接受监督制度:1、使用单位应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对安全监察提出的问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2、使用单位应接受包括媒体、社会和员工在内的各类监督,对投诉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处理、整改,并对整改情况按时进行回复和报告。

40

     查阅对监察、检验机构提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记录、对投诉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处理、整改和进行报告、回复的相关记录。一项不合格扣20分。无相关情形不扣分。

 

 

安全奖惩制度: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安全管理部门和个人奖惩。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20

    查阅相关工作记录。不合格扣20分。

 

 

安全操作

规    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应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起动停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正常运行时对特种设备的巡查内容、对安全附件的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中的禁止事项、非正常情况的紧急处置程序、操作记录等。

60

    查阅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缺一类设备扣10分,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合格扣10分。

 

 

总    分

 

类别评定

 

备注:950(含)分以上为A类,800(含)~949分为B类,600(含)~799分为C类,600分以下为D类

               

考核组组长:                       成员:                                

被考核单位法人: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