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崂政字〔2023〕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经济大会、全市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及全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和招商引资动员大会等会议精神,大力实施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倍增计划”,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推动崂山区先进制造业实现倍增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实业立区、制造强区,加快推进“五区同创”,聚焦重点产业链,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倍增计划”,培育一批供应链稳定、要素链完备、创新链活跃、根植性和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夯实实体经济根基,高水平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二、培育目标
依托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培育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健康领域的重点企业,筛选10家以上创新意识强、研发能力高、成长态势好的规上工业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通过政府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到2025年底力争纳入“倍增计划”培育企业新增产值3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培育一批年产值突破100亿的龙头企业,年产值过10亿的骨干企业和年产值过3亿的高成长企业。
三、培育条件
(一)注册在崂山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集团)。
(二)企业年产值达到“倍增计划”目标要求,2025年产值不低于3亿元。
(三)优先推荐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已认定或培育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四)企业符合崂山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定位,有清晰的发展战略规划,条件成熟后与区政府签订倍增发展合作协议。
(五)企业在“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出现违法犯罪、严重失信等行为的,取消其培育资格。
四、实施路径
(一)强化政策供给。完善涵盖工业上楼、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科技服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领域的政策服务体系。围绕倍增企业的发展需求,依托企业云服务AI平台,为企业配置菜单式的服务资源,提供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和“免申即享”的政策兑现方式。对现行政策未能满足的个性需求,倍增企业可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二)加强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配置要素资源。提高供水、电力、路网、5G、算力等生产要素保障能力,持续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严守工业用地红线,落实工业上楼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低效用地改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打造一批高质量工业楼宇,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新时代“汇智崂山”人才系列工程引领高质量发展,扩大政策支持范围,提升人才奖补力度。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四大专业园区,完善园区配套,提升园区品质,打造高端制造业的崂山名片。
(三)支持技术创新。实施创新强基行动,充分释放企业内生动力。组织企业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推动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化链主企业引领,支持链主企业“链资源、链需求、链平台”。高层次搭建创新平台,支持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争创一批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四)鼓励产业升级。支持倍增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对在培育期内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依法依规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并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房租补贴、技改补贴等政策支持。实施数字赋能行动,纵深推进两化融合发展,依托卡奥斯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倍增企业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倍增企业进行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
(五)提升服务水平。将“倍增计划”企业培育与“益企同行”活动有机结合,实行“首席服务官+工作专班”制度,由区级领导包联服务企业,同时明确一名处级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形成一个服务工作专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服务,进企业、下一线,快速收集、快速分发、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切实助企纾困解难,全力支持倍增企业加快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顶格协调机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全区工业企业倍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工业企业倍增工作,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科技、统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部门联动,定期会商,共同做好倍增企业培育工作。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倍增动态评价机制,对纳入倍增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实行年度考评,动态调整,连续2年产值增速低于10%或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的企业,退出“倍增计划”培育库。
附件:1.崂山区工业企业倍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2.工业“倍增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3.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政策清单
附件2
工业“倍增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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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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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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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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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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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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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畅信息产业(青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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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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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五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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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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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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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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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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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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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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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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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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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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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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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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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特美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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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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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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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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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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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来电智能充电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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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宇方机器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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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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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政策清单
一、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对列入“倍增计划”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不含土地款)及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对购地建设或购买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生产设备投资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40%;对租赁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生产设备投资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70%),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上述项目投产后如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则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再给予1%的资金奖励。(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给予生产办公用房补助
对列入“倍增计划”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因扩大产能需要,与区政府签订相关协议,租用崂山区政府平台载体、社会产业载体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房租补贴,项目租期不少于5年,租期内不得转租。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支持工业企业倍增发展
对列入“倍增计划”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产值及增速实现发展目标达到相应标准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50万元;对获得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15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和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五、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对通过省级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六、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对在崂山区注册并纳入崂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获得市级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或者工业机器人购置奖补资金的企业,均按照市级奖补资金给予1:1.2配套奖励。对经山东省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七、鼓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对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的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青岛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八、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开展数字化改造
对青岛市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在网络、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方面获得市级奖补的工业互联网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市级补贴额度给予1:1.2配套奖励,上级对配套资金有具体要求的,按上级要求执行。(出自《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九、支持虚拟现实项目向园区集聚
对新入驻虚拟现实产业园的虚拟现实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的,给予最长五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三年50%,同一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出自《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十、支持虚拟现实产业补链强链
对虚拟现实产业园内新设立的关键零部件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出自《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十一、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认定次年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认定次年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出自《 青岛市崂山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振兴实体经济 推动“四新经济”集聚区建设的奖励办法》)
十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
对计入研发经费支出统计且增量居前20位的规上纳统企业,对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新增部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5%的比例执行,年增量1亿元以下企业,每年扶持资金最高20万元,年增量1亿元以上企业,每年扶持资金最高50万元。(出自《 青岛市崂山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振兴实体经济 推动“四新经济”集聚区建设的奖励办法》)
主要负责人解读: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市聚焦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大会及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区发展战略,抢抓“制造业强市”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支持更多企业实现倍增发展,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拉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深入研究,在学习先进地区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拟定了《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征求了重点企业及相关部门意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
二、文件出台目的
依托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培育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健康领域的重点企业,筛选10家以上创新意识强、研发能力高、成长态势好的规上工业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通过政府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到2025年底力争纳入“倍增计划”培育企业新增产值3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培育一批年产值突破100亿的龙头企业,年产值过10亿的骨干企业和年产值过3亿的高成长企业。
三、文件依据
从2021年起,青岛市连续两年把“支持企业倍增发展”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工信发〔2023〕1号)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制造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倍增”工程。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一)培育条件
注册于崂山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集团);企业年产值达到“倍增计划”目标要求,2025 年产值不低于3亿元;优先推荐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已认定或培育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企业符合崂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定位,有清晰的发展战略规划,条件成熟后与区政府签订倍增发展合作协议。
(二)实施路径
一是强化政策供给。完善涵盖工业上楼、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科技服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领域的政策服务体系。提供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和“免申即享”的政策兑现方式。对现行政策未能满足的个性需求,倍增企业可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严守工业用地红线,为倍增企业做好土地、市政配套、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保障。
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创新强基行动,充分释放企业内生动力。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支持链主企业“链资源、链需求、链平台”。
四是鼓励产业升级。支持倍增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将 “倍增计划”企业培育与领导包联活动有机结合,实行“首席服务官+工作专班”制度,开展针对性、常态化服务,进企业、下一线,快速收集、快速分发、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切实助企纾困解难,全力支持倍增企业加快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顶格协调机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全区工业企业倍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工业企业倍增工作,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工信局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科技、统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部门联动,定期会商,共同做好倍增企业培育工作。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倍增动态评价机制,对纳入倍增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实行年度考评,动态调整,连续2年产值增速低于10%的或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的企业,退出“倍增计划”培育库。
五、关键词解释
倍增计划: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组织实施,通过三年发展基本实现产值较2022年翻一番。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胡苗苗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