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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政办字〔2022〕51号

生效日期2022-09-16失效日期2025-09-15


崂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6日



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加快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建设,推动全市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明确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建设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重点发展虚拟现实终端设备及零部件、外围设备等生产制造,集聚虚拟现实软件开发、内容制作、应用服务等生态企业。连续三年由市财政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集聚发展。支持虚拟现实项目向园区集聚,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的,给予最长五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三年50%,同一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三、支持产业项目引进。支持虚拟现实产业补链强链,对园区内新设立的关键零部件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

四、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累计给予企业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大力支持虚拟现实研发机构发展,给予研发补贴,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1200万元。研发补贴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第二年按照上年度投入核算后补助。对园区新建的产业促进类平台,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支持园区企业实施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我市科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

五、支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获准建设的国家级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给予等额配套,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

六、支持企业上规模发展。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且纳统(纳入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公共体验中心建设。园区内新建设的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按照实际投入费用(不含基建投资)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八、鼓励行业应用示范。依法依规开放全市虚拟现实场景,支持园区内企业积极参与。鼓励虚拟现实技术和产品在重点行业领域创新应用,对园区内企业首次获评山东省虚拟现实产业领域优秀解决方案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九、加快产业人才集聚。每年在园区遴选有引领作用的企业,三年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个重点人才引进配额,每个配额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人才引进补贴,给予人才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按照《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产才融合项目推荐流程的通知》,连续三年予以补贴,三年总计给予园区10个重点企业配额,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强化算力要素保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搭建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扩展数据、算法和应用能力,为园区内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提供普惠人工智能算力服务,降低创新应用成本。(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虚拟现实产业的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吸引社会资本、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设立虚拟现实产业投资基金,市、区两级引导基金按1∶1比例配资,加大对园区虚拟现实产业资本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财政局)

十二、深化产业交流合作。对在我市举办的,由园区内企业或机构筹办、承办的省级以上虚拟现实产业大会、展会、论坛等重大活动,按照我市会展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贸促会、市财政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其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解读《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成文日期2022-09-16发布日期2022-09-16索引号2464805076589349607


一、制定背景

虚拟现实是国家“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我市虚拟现实产业市场占有率高、行业代表性强,研发与制造能力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近年来,我市虚拟现实产业突破发展,在智能硬件研发、平台服务、内容制作、应用场景等多个环节发力,成功引进歌尔全球研发总部落户并启用,吸引小鸟看看、星鲨等百余家行业企业集聚。今年5月,我市印发实施了《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以崂山区为核心,形成“一核三极多点”的产业发展布局。为加快建设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提升产业核心承载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崂山区、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依据《青岛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促进我市虚拟现实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建设,提升产业链完整度和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虚拟现实产业研发制造基地。

四、重要举措

政策旨在加快建设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区,推动虚拟现实企业向园区集聚。从明确重点发展区域、支持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项目引进、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行业应用示范、加快产业人才集聚和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制定12条支持措施,具体为:

1.明确重点发展区域

政策标题:园区建设支持

内容概要:规划建设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重点发展虚拟现实终端设备及零部件、外围设备等生产制造,集聚虚拟现实软件开发、内容制作、应用服务等生态企业。连续三年由市财政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实施主体:崂山区政府。

2.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政策标题:园区虚拟现实企业房租补贴

内容概要:支持虚拟现实项目向园区集聚,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的,给予最长五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三年50%,同一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且与崂山区招商部门签订协议的虚拟现实产业项目。

实施程序:崂山区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崂山区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产业组织部

联系电话:0532-88999981

3.支持产业项目引进

政策标题:园区虚拟现实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奖补

内容概要:支持虚拟现实产业补链强链,对园区内新设立的关键零部件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的虚拟现实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

实施程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区级初审、市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联系电话:0532-85913380

4.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4.1政策标题:支持园区企业研发创新奖补

内容概要: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累计给予企业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大力支持虚拟现实研发机构发展,给予研发补贴,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1200万元。研发补助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第二年按照上年度投入核算后补助。对园区新建的产业促进类平台,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虚拟现实产业企业、研发机构、新建的产业促进类平台。

实施程序:崂山区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或研发机构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崂山区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产业组织部(研发补贴方面)、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促进类平台方面)

联系电话:0532-88999981、88999176

4.2政策标题:支持园区企业技术攻关

内容概要:支持园区企业实施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我市科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政策给予支持。

服务对象:纳入高新区“一区多园”、“科教产融合园区”等支持管理范围的企业。

实施程序:按照《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15号)规定程序实施。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联系电话:0532-85911943

5.支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政策标题: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奖励

内容概要:对获准建设的国家级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给予等额配套,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

服务对象: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实施程序: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批复文件,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2-85911215

6.支持企业上规模发展

政策标题:园区内虚拟现实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

内容概要: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且纳统(纳入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虚拟现实企业。

实施程序:崂山区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区、市两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