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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在“留白增绿”绿化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在“留白增绿”绿化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指导意见

各区园林局、各相关处室:

  按照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市政府会议纪要第52号)的工作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在“留白增绿”绿化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8年7月10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在“留白增绿”绿化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指导意见

  随着我市“疏整促”工作的深入推进,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力度持续加大,大量建筑垃圾随之产生,严重影响了“留白增绿”绿化工程的建设进展。按照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市政府会议纪要第5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在“留白增绿”绿化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建筑垃圾是指在“疏整促”专项行动中,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所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废旧金属材料、废旧塑料、碎玻璃及其它废弃物。

  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防止对土壤、水源和大气产生污染。

  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

  创造美好环境是留白增绿工程的前提,在“留白增绿”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是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一种有益补充,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必须保证绿地、林地的生态环境安全,要在切实保障植物正常生长的前提下,量力而行。

  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遵循安全和经济的原则

  禁止使用受到污染,对环境有毒有害的建筑垃圾;禁止将建筑垃圾简单破碎后,和土壤混合作为种植土来使用;禁止在现状建筑垃圾上直接覆土绿化,要优先使用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五、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遵循分类使用的原则

  分类是建筑垃圾在园林绿化中综合利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