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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舟政办发〔2015〕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18〕42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 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助推我市制造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4〕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浙江制造”品牌是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以标准和认证为抓手,通过高标准的运用实施来引领“浙江制造”的高品质发展,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浙江产品进行“浙江制造”认证。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呈现良好态势,水产精深加工、船舶制造等我市优势产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但是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等问题依然突出。积极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舟山特色的“浙江制造”品牌产品,对提升我市制造业整体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形成一批品质卓越、管理先进、美誉度高、技术自主,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和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

——突出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导和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现代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等,打造“浙江制造”品牌。

——全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全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100亿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领先。

——积极构建“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的工作体系,形成多部门合作的联动推进机制,“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标准创新能力。支持我市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积极参与“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构建,研制“浙江制造”标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入国内外各种标准化组织,尤其是参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技术的产品标准,抢占行业话语权。

(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挥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宣贯“浙江制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加大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推广运用,引导广大企业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专题学习等活动,不断提升我市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三)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产品质量符合“浙江制造”标准要求的企业自愿参加认证。

(四)提升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加大检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