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有关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公告不一致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公告规定为准。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关于“惠州市土地增值税除保障性住房外预征率统一为:普通住宅2%,其他3%(土地使用权转让按规定清算不适用预征)”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