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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     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1

关于明确宿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5.4.5

宿地税函〔2005〕33号

2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7.12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3

转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通知

2014.1.22

宿国税发【2014】4号


附件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涉及机构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通过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平稳有序调整涉税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国税地税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改革后的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重点内容
本次清理共梳理出继续执行的文件3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