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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失效】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全文失效】
青地税发〔2003〕120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3-06-19

USHUI.NET®提示: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青岛市地税局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