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年4月25日 财税〔2003〕1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3]231号)规定,执行到2003年9月30日
USHUI.NET®提示:根据2006年3月30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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