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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4〕4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04-05

北京、福建、安徽、江西、广西、四川省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对其在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问题,请各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国有企业】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