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06-14 内地税发〔2002〕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内财税[2011]1472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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