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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2〕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