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电筒七厂、广州银座实业公司地方税收管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电筒七厂、广州银座实业公司地方税收管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0年1月14日 穗地税发〔2000〕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花都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电筒七厂、广州银座实业公司地方税收管辖权归属问题的请示》(花地税发〔1999〕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费金的征收管辖的补充通知》(穗地税发〔1999〕609号)第四点规定,同意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电筒七厂、广州银座实业公司座落在花都市内的生产经营机构,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市区堤围防护费,按照该业户实际缴纳给县级市国税局的增值税、消费税作为计征依据,由花都市地方税务局管辖。

二、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地方税收属地管辖后若干配套措施和业务衔接问题的处理意见》 ( 穗地税发〔1999〕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