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9-20 大国税发〔1999〕1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大国税发〔2007〕15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 ( 国税发〔1999〕139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及金税工程网络建成后
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负责,金税工程系统的网络建设及系统的维护仍由市局信息中心负责。
二、各基层税务机关的防伪税控系统业务工作统一由票证管理部门管理。票证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实行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