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内资公司制企业登记管辖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工商企注〔201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2月16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市监法〔2019〕16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的通知》(闽市监规〔2023〕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内资公司制企业登记管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福建省内资公司制企业登记管辖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现对福建省内资公司制企业登记管辖作出以下规定。
一、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