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为规范土地增值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情况,现就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2%;2019年11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稿
问:此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