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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京地税营〔2014〕96号                           2014-08-0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内腾退私房税收政策的批示,经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 ( 京地税营〔2005〕345号)第一条第三款调整如下: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