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征土地增值税后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京税三〔1994〕49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8-12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开发区分局、各区、县
房地产管理局:
市税务局、市
房地产管理局于1993年12月31日联合下发了
京税三〔1993〕862号《
关于开征土地增值税以后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发布贯彻前,办理
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有关税收问题做了具体规定,据了解目前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