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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科高〔201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9月23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闽科规〔2022〕2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闽科规〔2022〕1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7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2〕198号精神,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 国科发高〔2010〕680号)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

2.福建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请表

3.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情况表

4.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情况表

5.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表

6.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孵化毕业企业情况表

7.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8.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

9.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2月21日


附件1


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2〕198号)精神,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 国科发高〔2010〕680号)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综合性、专业性的科技企业创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 孵化器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提供政策、法律、投融资、企业管理、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培训、辅导与咨询服务,以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人才。

第四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孵化器规划和发展的责任主体,同级科技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孵化器管理分为组建备案和评估两个层次。具备组建条件的机构可向所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申请备案。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条件的,可由所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推荐,由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 申请孵化器组建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和可共享的基础设施;

3、有明确的章程,包括宗旨、任务、投资主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制定孵化企业、公共设施、人力资源、财务、孵化基(资)金使用等孵化器管理制度;

4、有与孵化器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团队和经费来源保证;

5、参与全省孵化器年度统计。

第七条 入驻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孵化器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或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或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3、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4、在孵企业管理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在孵企业员工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30%以上;

5、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0平方米,特殊领域可适当增加;

6、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属于特殊领域的可适当延长,不超过60个月。

第八条 毕业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两条: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连续2年营业总收入累计超过700万元;

3、被兼并、收购或在资本市场上市。

4、因企业成长,孵化用地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企业在孵化器外自建或租用生产场地。

第九条 孵化器毕业企业或到期尚未毕业的企业,一般应在规定期限内迁移出孵化器,并办好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手续。

第十条 省级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孵化器主要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从业人员不低于15人,其中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场地总面积的75%以上;

3、在孵企业总数达30家以上,在孵企业中应有15%以上已申请专利;

4、孵化器的运营时间2年以上,参与孵化器年度统计;

5、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与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具备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专业孵化器应建有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试基地并拥有专业化技术服务团队;

6、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

7、孵化器运营情况良好,年均毕业企业数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10%或累计毕业企业数达10家以上。

第十一条 申请省级孵化器须提交以下文件:

1、福建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

2、近两年孵化器运行情况与业绩报告(包括:孵化器现状及运行机制、孵化器服务队伍建设、开展服务取得的业绩、下一步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等)。

3、独立运行的证明文件(孵化器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事业法人证书、企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孵化器机构设置与相关管理的章程性文件等);

4、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资产证明、租赁文件等)。申报专业孵化器的还需附专业技术平台或中试基地主要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用途和单价等);

5、有关附表(附件2):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情况表、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毕业企业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

6、反映孵化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质量管理认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7、创业投资、孵化基(资)金情况证明。孵化基(资)金是指在政府拨款或周转金、民间捐款、孵化器自筹资金等多种形式支持下,建立起来的用于扶持孵化企业发展的专项经费。

第十二条 省级孵化器评估程序:

1、申请者填写《福建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请表》,并向所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推荐意见;

3、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并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研究确定省级孵化器名单并发文公布,统一授牌。

第十三条 强化目标管理,各级地方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和发展一批具有明确产业指向和区域特色的专业孵化器。在发展规划、土地征用和财政投入等方面为孵化器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孵化器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战略的目标,建设适合区域特色与产业需求的孵化器。

第十四条 孵化器所在地政府及科技行政部门应把对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工作指导作为重要职责,按照国家、省和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在孵企业用房补助和研发平台建设等扶持政策,并在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中对孵化器及在孵企业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 孵化器应当加强科技创业服务品牌建设,拓展、完善孵化功能,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探索和推动持股孵化及市场化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孵化器要适时完善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推动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满足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的发展需求。

第十六条 建立孵化器绩效评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行政部门对全省孵化器实行年度统计,对连续2年不参加年度统计的取消其省级孵化器评估资格。每2年对省级孵化器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评估优秀的孵化器给予表彰与奖励。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推荐我省孵化器申报国家级孵化器认定,并开展年度统计与复核。

第十七条 对在省级孵化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省级孵化器资格,并收回证书、标牌及奖励资金,五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孵化器。

第十八条 各地科技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当地孵化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闽科高〔200375号)和《省级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闽科高〔200722号)同时废止。


附件2



福建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推荐部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网址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职称


学历


任现职时间


所学专业


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办公电话


孵化器

基本情况

孵化器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孵化器从业

人员数(人)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人)


上年度孵化器

总收入(万元)


孵化资金/基金总额(万元)


上年度综合服务收入(万元)


孵化器使用建筑

总面积(平方米)


在孵企业用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年度公共服务

平台投入(万元)


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





2









服务业绩

在孵企业总数(家)


在孵企业员工总数(人)


在孵企业主营

业务总收入

(万元)


在孵企业研发投入总额(万元)


在孵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项)


在孵企业获财政

资助总额(万元)


在孵企业获创业投资总额(万元)


在孵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万元)


在孵企业

知识产权

申请/批准总数(件)


在孵企业购买专利总数(件)


毕业企业总数(家)


毕业企业业务总收入(万元)


提供附件目录

近两年孵化器运行情况与业绩报告

孵化器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事业法人证书、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账户银行开户证明

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资产证明、租赁文件等)

孵化器机构设置与相关管理的章程性文件

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情况表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毕业企业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年度、年度)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家)

其他

申请单位意见

自愿申请参加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本单位为本评估申请材料所提供数据和情况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科技局/

省直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经现场核实,本评估申请材料所提供数据和情况属实,符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条件,现予以推荐。

(盖章)

 年  月  日

省科技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职务

工作内容

入职时间

备注





































































































注:1、从业人员指统计年度内在本机构从事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人员。

附件4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盖章):

序号

平台名称

主要仪器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单 价(万元)

数 量(台套)

购置时间

(年月)

共享机时

(小时)

用 途

备注



























































































附件5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

时间(年月)

入孵时间(年月)

注册资金

万元)

企业员工人数(人)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入孵后缴税

总额

(万元)

获财政资助额(万元)

获得创业投资万元)

知识产权总数(件)

技术合同交易额(万元)

研究开发费用投入(万元)

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项)

孵化用房建筑 面积

(平方米)

备注

申请

批准

























































































































合计















附件6      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孵化毕业企业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时间

注册

资金

(万元)

入孵时间

毕业时间

入驻时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毕业时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累计税收

(万元)

毕业时就业人数(人)

备注(如上市、兼并收购、扩大规模等)

毕业后去向(进入园区)




























































































合计











附件7     科技企业孵化器近2年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自主知识产权名称

知识产权类型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证书号码

知识产权权利人

















































































注:1.知识产权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等;

2.同一内容国内外专利不得重复统计。


附件8    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

号:GZ007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 )132

有效期至:201411

(各类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用此表)




201   年

一、孵化器基本情况

孵化器名称(TDF711)


孵化器类型TDF730

1.综合孵化器

2.专业孵化器

通讯地址(TDF717)


TDF718


孵化器性质(TDF713)

1.全额拨款事业 2.差额拨款事业3.自收自支事业

4.国有企业5.民营企业6.民办非企业

成立时间(TDF719


是否在国家

高新区内(TDF716)

1. 2.

是否国家级(TDF721)

1.2.

指 标 名 称

代 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二、孵化器投资构成

-

-

-

财政投资

TDF7A10

千元


企业投资

TDF7A11

千元


社会组织投资

TDF7A12

千元


其他投资

TDF7A13

千元


三、孵化器收入来源

-

-

-

孵化器总收入

TDF7B00

千元


其中:综合服务收入

TDF7B01

千元


物业收入

TDF7B04

千元


投资收入

TDF7B02

千元


其它收入

TDF7B03

千元


净利润

TDF7B10

千元


上缴税金总额

TDF7B11

千元


获得各级财政资助额

TDF7B15

千元


其中: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额

TDF7B16

千元


四、孵化基金概况

-

-

-

孵化基金总额

TDF7C60

千元


上年度孵化基金支出总额

TDF7C61

千元


其中:对在孵企业股权投资额

TDF7C61_1



当年孵化基金补充总额

TDF7C62

千元


其中:当年获得财政资助额

TDF7C62_1

千元


在孵企业累计获得风险投资额

TDF7C63

千元


其中:当年获得风险投资额

TDF7C63_1

千元


累计获得投融资的企业

TDF7C64


其中:当年获得投融资的企业

TDF7C64_1

















































续表1

指 标 名 称

代 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五、孵化器管理人员概况

-

-

-

管理机构从业人员

TDF7D00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TDF7D10


大专以上人员

TDF7D11


留学回国人员

TDF7D12


六、孵化器使用面积

-

-

-

孵化器使用总面积

TDF7E00

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

TDF7E01

平方米


在孵企业用房

TDF7E02

平方米


公共服务用房

TDF7E03

平方米


其它

TDF7E04

平方米


七、在孵企业经济概况

-

-

-

在孵企业

TDF7G00


其中:留学人员企业

TDF7G02


大学生科技企业

TDF7G02_1


平均入孵时收入

TDF7I50

千元


当年新增在孵企业

TDF7G01


在孵企业从业人员

TDF7F00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

TDF7F10


留学人员

TDF7F11


千人计划人员(附清单)

TDF7F13


累计上市企业

TDF7F12


在孵企业总收入

TDF7G10

千元


在孵企业R&D投入

TDF7G11

千元


在孵企业累计获得财政资助额

TDF7G12

千元


八、在孵企业获知识产权情况

-

-

-

申请知识产权

TDF7K00


批准知识产权

TDF7K02


其中:发明专利

TDF7K03


软件著作权

TDF7K05


集成电路布图

TDF7K06


植物新品种

TDF7K07


购买国外技术专利

TDF7K04


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TDF7K10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TDF7K11


续表2

指 标 名 称

代 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九、毕业企业概况

-

-

-

累计毕业企业

TDF7I00


平均毕业时收入

TDF7I51

千元


毕业企业平均孵化时限

TDF7I52


当年毕业企业

TDF7I02


其中:当年上市企业(附清单)

TDF7I03


其中: 主板

TDF7I03_1


中小企业板

TDF7I03_2


创业板

TDF7I03_3


海外上市

TDF7I03_4


当年被兼并和收购企业

TDF7I04


当年收入达千万元企业

TDF7I05


十、孵化器开展创业辅导情况

-

-

-

对孵化器管理人员培训人次

TDF7J02


对在孵企业培训人次

TDF7J03


创业导师行动开展情况

-

-

-

其中:企业联络员

TDF7J00


创业辅导员

TDF7J21


创业导师

TDF7J09


创业导师对接企业

TDF7J08


为被辅导企业融资额

TDF7J04

千元


被辅导企业平均毕业时限

TDF7J06


被辅导企业毕业时总营业额

TDF7J07

千元


十一、孵化器运行管理

-

-

-

孵化器内企业

TDF7J30


通过国家减免税收政策审核

TDF7J14

1. 2.


当年免税金额总计

TDF7J15

千元


其中:房产税

TDF7J15_1

千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TDF7J15_2

千元


营业税

TDF7J15_3

千元


所得税

TDF7J15_4

千元


累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

TDF7J17

千元


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经费资助额

TDF7J18

千元


孵化器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

TDF7J19

千元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收入

TDF7J20

千元


填表人(TDF714):               联系电话 (TDF715):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GZ007指标解释


是否国家级:指经科技部批准认定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

财政投资:指到本统计年度,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累计总额。

企业投资::指到本统计年度,指企业对孵化器的投资累计总额。

社会组织投资::指到本统计年度,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对孵化器的投资累计总额。

其他投资::指到本统计年度,上述情况外的投资累计总额。

孵化器总收入: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直属企业自身技工贸收入之和。

综合服务收入:指本统计年度内,通过技术中介咨询和各种服务形式所获得的收入。

物业收入: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管辖范围内楼宇出租及物业管理的总收入。

投资收入:指本统计年度内,通过自有资金入股、投资等形式所获得的收入。

净利润: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在上交税后的剩余部分,(亏损以“-”表示)

上缴税金总额: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实际上交的各项税金及能源基金、教育附加费等。

获得各级财政资助额: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所获得的各级政府拨款资助的资金总额。

孵化基金总额:指到本统计年度,在政府、开发区、民间的拨款、捐款、周转金、股资入股等多种形式支持下,建立起来用于扶持孵化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总额。

上年度孵化基金支出总额:指上一统计年度内,孵化基金用于支持在孵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的总金额。其中,孵化基金是指孵化器自身拥有的,为在孵企业提供的股权和小额贷款融资。

对在孵企业股权投资金额:指上一统计年度内,孵化基金用于在孵企业股权投资金额。

当年孵化基金补充总额:指本统计年度内,新增或补充的孵化基总金额。

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基地管理服务机构工作的专职、兼职总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数。

大专以上人员: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

留学人员: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留学归国的人员数。

孵化器使用总面积: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实际占用的场地面积,以及与相关单位以合同方式确立的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之和。其中包括:用于孵化器办公场地、在孵企业使用场地、公共服务平台场地(包括会议室、复印室、餐厅、活动室、实验室等用于公共服务的场地)、与孵化器具有关联的其他企业、机构等占用的场地面积之和。

办公用房: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用于办公室的房屋建筑面积。

在孵企业用房:指本统计年度内,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在孵企业所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

公共服务用房:指本统计年度内,为在孵企业服务所使用的会议室、复印室、餐厅、健身房、公共服务平台等使用的建筑面积。

其它:指本统计年度内,除以上使用面积意外的其他面积。

在孵企业: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的总数。

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企业是指企业的法人代表应为留学人员,或企业主要股东为留学人员,或企业的核心技术、项目牵头人为留学人员。其中,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大学生科技企业: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其中,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当年新增在孵企业:指本统计年度内,新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在孵的企业数。

在孵企业总收入:指在统计年度内,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所实现的技、工、贸等各种收入之和。

在孵企业R&D投入:指在统计年度内,在孵企业科技活动经费 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总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上述三类项目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

在孵企业累计获得财政资助额:指在孵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到本统计年度内所获得的各级政府资助的资金总额。

在孵企业累计获得风险投资额:指到统计年度,在孵企业累计获得国内或国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全部投资总额。

累计获得投融资的企业:指到本统计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所获得的各类投融资机构投入的在孵企业总数。

平均入孵时收入:指到本统计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进入孵化器时的平均收入。

在孵企业从业人员:指本统计年度内,在在孵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总和。

千人计划:指本统计年度内,在在孵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中,引进的“千人计划”人才数。

申请知识产权: 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申请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总数。

批准知识产权: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获批准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总数。

发明专利: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获得批准的发明专利件数。

软件著作权: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著作权总数。

集成电路布图: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布图总数。

植物新品种: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植物新品种总数。

购买国外技术专利: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企业购买的全部国外的技术专利数。

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项目种类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 973计划;3.国家863计划项目;4.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5.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6.科技兴贸行动计划;7.国家级成果重点推广计划;8.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10.国家级火炬计划;11.国家支撑计划;12.国家星火计划项目;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1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15.国家重点试验计划;16.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7.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18.科研院所计划开发专项;19.其它。(不包括地方审批的各类项目)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所获得的国家级(国家奖励办公室颁布的奖项)科技奖励数。

毕业企业:指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中毕业企业标准的孵化企业。

累计毕业企业: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成立后累计毕业企业总数。

平均毕业时收入(千元):指到统计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毕业企业毕业时的平均收入。

毕业企业平均孵化时限(月):指到统计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平均在孵时间(按月计算)。

当年毕业企业: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毕业企业的总数。

当年上市企业: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毕业企业上市的名单。

当年被兼并和收购企业: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被兼并和收购的企业数。

当年收入达千万元企业: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毕业企业收入达到千万元的企业数。

对孵化器管理人员培训人次:指本统计年度内,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进行辅导培训人数/次数

对在孵企业培训人次: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对在孵企业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的人数/次数。

企业联络员: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专门为导师、辅导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对接服务的工作人员。

创业辅导员:指本统计年度内,创业导师的补充形式,参照创业导师条件,由孵化器直接聘任或解除,履行创业导师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创业导师:指本统计年度内,具有良好声誉、突出业绩、奉献精神,并自愿为科技创业企业和创业者的成功发展,传承经验、提供资源的成功人士。

创业导师对接企业:指本统计年度内,与创业导师签订辅导协议的企业总数。

为被辅导企业融资额(千元):指本统计年度内,被辅导企业获得投融资的总额度。

被辅导企业平均毕业时限(月):指本统计年度内,所有被辅导企业平均在孵时间(按月计算)。

被辅导企业毕业时总营业额(千元):指本统计年度内,所有被辅导企业毕业时主营业务总收入。

通过国家减免.政策审核: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否通过国家科技部对国家级孵化器通过有关税收政策审核。

当年免税金额总计: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免税收的总额。

累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的总额。

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经费资助额: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得国家科技计划(解释同上)经费资助的总额。

孵化器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所投入的资金总额。

当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收入:指在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对孵化器内外机构进行公共技术服务获得的总收入。

使用公共技术平台企业:指本统计年度内,使用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总数。

孵化器内企业: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使用面积内所有企业总数。



号:GZ007F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 132

有效期至:201411

附件九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一)

企业名称

TDF730


企业法人代码TDF7L108


企业成立时间TDF7L100


企业入驻时间TDF7L101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TDF7L103


行业类别

TDF7L104


企业所属技术领域

TDF731

1.电子信息 2.先进制造 3.航空航天 4.现代交通

5.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6.新材料7.新能源与节能

8.环境保护9.地球、空间与海洋 10.核应用技术

11.现代农业

与创业导师建立

辅导关系

TDF7L113

1. 2.

毕业企业

TDF7L112

1.2.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TDF7L105

1. 2.

留学人员企业

TDF7L114

1.2.

大学生科技企业

TDF7L115

1. 2.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数量

企业基本情况(二)

-

-

-

获天使或风险投资额

千元

TDF7L102


占用孵化器场地面积

平方米

TDF7L109


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

千元

TDF7L110


二、企业经济概况

-

-

-

在孵企业总收入

千元

TDF7G210


在孵企业净利润

千元

TDF7G230


在孵企业出口创汇

千美元

TDF7G250


在孵企业R&D投入

千元

TDF7G251


在孵企业实际上缴税费

千元

TDF7G252


三、企业从业人员情况

-

-

-

在孵企业从业人员

TDF7F600


其中:博士

TDF7F601


大专以上

TDF7F604


留学人员

TDF7F603


千人计划人数

TDF7F606


四、企业知识产权情况

-

-

-

申请知识产权

TDF7K500


批准知识产权

TDF7K502


其中:发明专利

TDF7K503


软件著作权

TDF7K505


植物新品种

TDF7K506


集成电路布图

TDF7K507


购买国外专利

TDF7K504


技术合同交易数量

TDF7K508


技术合同交易额

千元

TDF7K509


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TDF7K510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TDF7K511


五、国家科技项目情况

-

-

-

获得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额

千元

TDF7K515






























































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201    年

GZ007F指标解释

企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企业入驻时间:指被孵化企业正式入驻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时间。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获天使或风险投资额:指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得的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总额。

开展创业辅导:指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的《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指南》开展相关辅导工作。

占用孵化器场地面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占用的面积,包括办公及厂房等面积之和。

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指在孵或毕业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总额。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毕业企业:指经孵化器扶持,发展到一定规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毕业指标)后,脱离孵化器实现独立发展的企业。

在孵企业从业人员:指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的工作人员总数。

在孵企业总收入:指在统计年度内,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的企业所实现的技、工、贸等各种收入之和。

在孵企业净利润: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的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份(亏损以“-”表示)。

在孵企业出口创汇:指本统计年度内,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的企业出售给外贸部门或直接出售给外商的产品或商品的总金额。包括来料加工装配出口、境外技术合同实现金额及在国内以外汇计价的商品出售额等。

在孵企业R&D投入:指在统计年度内,在孵企业科技活动经费 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总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上述三类项目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

在孵企业实际上缴税费: 指在孵企业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申请知识产权: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申报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总数。

批准知识产权: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批准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总数。

发明专利: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得批准的发明专利件数。

软件著作权: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著作权总数。

集成电路布图: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布图总数。

植物新品种: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植物新品种总数。

购买国外技术专利: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购买的全部国外的技术专利数

技术合同交易数量: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企业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的总项数。

技术合同交易额: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企业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的总金额。

获得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额 : 指在本统计年度内,在孵或毕业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金额补助。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