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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1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意见

市民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

(二○○五年十一月)

为了加快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2003〕63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3〕83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到2005年底,市本级在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要达到55%以上。

二、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体系。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向社区移交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移交后的日常工作由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为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在今年11月底前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落实社会事业所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社会事务站具体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责分工按嘉政办发〔2003〕83号文件规定执行。为落实职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作如下分工:

(一)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和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的协调工作。3.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4.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联系卡、档案的管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等部门抓紧提出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库、档案库和管理网络建设方案,尽快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5.督促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6.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7.组织对区、镇(街道)、社区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并加强对区、镇(街道)、社区社会事业管理机构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镇(街道)和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的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二)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1.明确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落实工作责任。2.建立镇(街道)社会事业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3.向退休人员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本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和管理机构间的协调工作。5.负责落实本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联系卡、档案的管理,做好退休人员的数据库、档案库和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镇(街道)社会事业所是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主体,直接组织、协调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社会事务站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基层管理组织,具体承办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步骤和程序。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按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一)对因改制、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