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17.10.31】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
,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房有关
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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