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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4-01-08

现将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房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在该纳税人不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