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3〕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溺水事故成为危害假期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占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60%左右。为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明确部门责任,改进工作措施,提高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起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暑期零溺水死亡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
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市教育局、文明办、综治办、水利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金华日报社、金华广电总台等新闻媒体作为协作单位,与当地各级政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一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格局。防范溺水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防范溺水工作的形势,并定期开展防溺水工作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举措。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定期开展防范溺水宣传教育
每年4月底,各县(市、区)要及时启动防溺水专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地防溺水工作。要着眼于提高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趣味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师生的聪明才智,通过举办优秀课例的现场展示活动、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刊发专题黑板报、举行防溺水宣传作品展示、观看防溺水警示教育片、签订“珍爱生命防范溺水”承诺书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家庭、每一名学生,使广大师生、家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特别针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小学男生,学校要采取家访、短信定时提醒等有效手段,告知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管责任。各地可将部分优秀宣传作品制作成海报,提供给学校、村、社区进行张贴。对重点村、社区可通过在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开驶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强宣传。
(三)强化重点水域的管理和排查
每年5月初,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等救生用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在每天13时到17时等重点时段,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加强巡查,防止学生私自到上述水域游泳、玩水、捕鱼、抓虾等。
(四)建立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游泳安全知识、自救知识教育。要在小学阶段逐步推行将游泳技能作为素质教育必修课,尤其要加强农村学校相关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游泳技能培训。
宣传部门负责制作儿童防溺水动漫教育片、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警示片,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并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