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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嘉政办发〔2014〕1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着力提升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我市“三名”工程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商业秘密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职能部门行政指导与企业自主自律相结合、监管执法与制度建设两手抓的原则,着力培育商业秘密优势企业,切实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为我市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在全市300家相关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2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发案率显著降低;商业秘密保护的社会化宣传面覆盖更广,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知晓度有效提高。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调研。结合本地产业状况,采取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掌握全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研究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影响,分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诉求,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精心指导企业健全保护制度。选择一批大中型商业秘密保护相对比较迫切和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企业,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帮助和辅导企业界定商业秘密范围,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构,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培训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的认知水平和护密维权意识。

(三)着力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健全块状经济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体系,在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同时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到2015年底,在全市100家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5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到2016年底,在全市200家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1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到2017年底,在全市300家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