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第一批)》的通告
公告〔2013〕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根据《
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等工作计量器具纳入浙江省强制检定范围。《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第一批)》(见附件),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第一批)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
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第一批)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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