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同时废止。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关于预征率需保留条款进行整合后重新发文和规范。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第一条,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调整为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